九住建質安字〔2023〕100號
關于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開區建設局,八里湖新區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局,廬山西海風景區生態環境建設局:
為進一步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我市建筑施工揚塵管控,應對秋冬季大氣污染問題,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要求,保障項目工程順利實施,根據有關工作安排,決定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發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檢查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檢查內容
(一)行業監管層面
主要檢查各縣(市、區、管委會)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情況,今年以來持續開展工地揚塵治理監督檢查情況,創建揚塵治理標準化示范工地情況,對揚塵污染問題嚴重項目實施行政處罰情況,落實大氣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等。
(二)企業及施工現場層面
主要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工程是否全面落實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要求;工地現場是否采取硬質圍擋實行百分之百封閉施工,建筑工地出入口完成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平臺和沖洗設備;建筑垃圾和土方清運是否實行封閉運輸;是否安裝了揚塵監測儀和視頻監控系統;沿工地圍擋、內部主干道等位置是否設置了噴淋裝置,并配備霧炮機、灑水車降塵;是否對暫不施工裸露土方進行覆蓋或綠化等。
四、檢查方式
(一)企業自查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以項目為單位,嚴格按照《江西省建筑施工揚塵檢查標準》(DBJ/T 36- 051-2019),對照檢查表(詳見附件),于11月26日前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自查自糾并達標。
(二)屬地檢查
在項目自查自糾基礎上,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市本級所有在建工程的檢查,由市質量安全服務站組織實施。
(三)市級督查
市住建局成立4個督查組適時對各縣(市、區、管委會)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督查。
五、督查程序
(一)查閱相關工作文件、資料和工作臺賬,帶回各縣(市、區、管委會)住建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匯報材料。
(二)采取“掃馬路”方式隨機抽取不少于2個在建工程進行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
(三)向當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反饋督查情況,并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針對揚塵治理問題嚴重的項目,向當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下達《九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監督執法建議書》。
六、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管委會)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建筑施工責任主體嚴格按照要求,以項目為單位,對照標準和檢查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自查自糾情況(包含檢查表、整改情況等),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報項目所在地建筑安全質量監督機構。
(二)此次專項檢查情況將作為各地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考核依據,各縣(市、區、管委會)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責任單位逐一整改,確保工地全面達標,對督查期間發現的揚塵治理不合格工地,按照考核指標每發現1個扣0.1分,并作為第四季度“百差工地”上報省廳。
(三)要求各督查組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