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級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強化渣土車運輸管理,持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與環境品質,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11〕12號)、《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11〕13號)等規定,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現就開展建筑工地渣土運輸專項整治行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本次專項整治旨在規范渣土車出入建筑工地行為,加強渣土車輛運輸管理,切實解決渣土運輸車輛帶泥上路、拋灑滴漏等問題,減少揚塵污染,提升施工現場管理水平,確保城市環境整潔有序。
二、整治要求
1.落實建筑工地源頭管控。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應當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或設備,洗車平臺四周應當設置防溢座或廢水收集坑、沉淀池,防止洗車廢水溢出工地。大門口應設置視頻監控自動抓拍或設專人值班攝錄車輛沖洗和裝載情況,并將影像留存至少三個月。同時建筑工地要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揚塵治理的要求,落實路面與場地硬化、工地全封閉圍擋等管控措施,從源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2.強化渣土車密閉運輸管理。所有進出施工工地現場的渣土運輸車輛必須按要求配備性能良好的密閉裝置,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車輛駛出工地前應有效清洗,確保車輛不帶泥上路,嚴防車輛運輸過程中發生拋灑滴漏、污染道路路面現象的發生。
3.加強渣土運輸全過程管理。與城管、公安、交通建立聯席聯絡機制,采取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方式嚴格審查渣土運輸單位和司機的資格條件,加大處罰力度,對不具備準運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帶泥上路、拋灑滴漏等違規行為嚴格處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整治實效。
三、工作安排
1.整治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
2.自查自糾:各建筑工地、渣土運輸單位對照整治要求立即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保持長效。
3.監督檢查:各地住建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同步開展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發現運輸車輛未沖洗干凈帶泥上路、拋灑滴漏等行為的,將作為不良信息按每次扣0.1分記入施工總承包單位當季度信用評價。
四、工作要求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渣土運輸車輛出入管理,做好工地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安全、整潔、有序。渣土運輸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渣土運輸車輛的檢查,確保車輛各設備運轉良好、密閉裝置正常使用,加強渣土車駕駛員的教育培訓,提高駕駛員文明環保理念和安全行車意識。
2.嚴格監督執法。各地住建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應嚴格按照本次專項整治目標和工作要求,對建筑工地開展全覆蓋檢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提升機制。
3.加強信息報送。各地住建部門要及時總結,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體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停工整改的項目及處理措施、下一步工作舉措等)于2024年1月8日前以書面形式報市住建局質安處。市住建局將適時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