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范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質量預防控制體系,提高工程質量預判、預控能力和水平,明確建筑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質量風險管控責任,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發生,減少工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工程質量風險程度差異化監管機制,壓緊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分階段、分步驟開展質量風險源辨識和質量風險等級劃分,實施質量風險差異化防控和動態化管理,提高工程質量監管效能,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質量水平。
二、工作內容
堅持“逐步推進、全面實施、持續改進”的基本原則,分兩個階段在我市各縣(區)推進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工作,2023年12月實現我市行政區域全覆蓋。
?。ㄒ唬╅_展試點(2023年10月)
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自行政區域內自2023年1月1日起新開工的公建、住宅工程項目(若無滿足此條件的,可選取處于主體施工階段的工程項目)開展試點工作,選取的試點工程項目應為不同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且當地企業占比不低于50%;選取數量應不低于所監管項目的20%,且不少于3個。
2023年10月10日前,各縣(區)將聯系人信息及試點工程項目臺賬報送至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
(二)全面覆蓋(2023年10月-12月底)
2023年10月起,各縣(區)在推進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將行政區域內自2023年1月1日起新開工的公建、住宅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工作范圍,實現我市行政區域全覆蓋。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將于2023年10月-12月對全市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并形成書面檢查報告。
2023年10月30日前,各縣(區)將范圍內的工程項目臺賬報送至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11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縣(區)將期間新增的工程項目臺賬及時報送至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
?。ㄈ┕ぷ骺偨Y(2023年12月31日前)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將轄區內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實施情況形成工作總結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報送至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負責梳理全市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工作情況。
三、推進措施
?。ㄒ唬╋L險分級
各縣(區)應依據下列規定要求對工程項目的實體質量風險進行分級,用紅、 黃、 綠三種顏色標識區分并在項目明顯位置公示。具體規定如下:
1.工程質量風險分為質量行為風險和實體質量風險。
2.質量風險應根據風險源類別、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實行分級管理,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按顏色分別用“紅、黃、綠”顏色標識。
3.質量風險分級可采用風險矩陣法進行風險評估,也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工程項目施工實際選擇其它適宜的風險評估方法,或同時采用幾種風險評估方法互相驗證,確保風險評估的準確性。
4.發生質量事故(件)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應直接定為一級風險。
5.社會影響度、社會關注度應根據工程項目規模、類型(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功能(辦公、醫院、場館等)、重要性、周邊環境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
?。ǘ╋L險分級管控
1.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應明確風險的嚴重程度、管控對象、管控責任、管控主體。
2.質量風險管控包括質量行為風險管控和實體質量風險管控。
3.工程質量風險應遵循風險級別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級風險、二級風險應重點進行管控;
?。?)上一級負責管控的工程質量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具體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提級;
?。?)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管控原則和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一般可分為企業層、項目層,也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對風險管控層級進行增加;
(5)企業可采用信息化、智慧化模式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動態化管控,根據質量風險定級原則對質量風險進行動態調整,科學精準分級管控;
?。?)企業管理部門應對下一級單位、工程項目部組織定期檢查,對質量風險管控制度執行情況及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并持續改進;
?。?)建設、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風險管控制度執行和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8)施工單位應按照不同層級、不同頻次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并留存影像資料。
(三)動態管理
各縣(區)應建立健全工程日常管理工作臺賬,并根據工程開工及檢查等情況隨時調整完善。對納入實施范圍的工程,根據首次檢查情況進行風險分級,并參照監管技術指南及日常監督檢查等情況對分級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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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賦予“綠”顏色標識的項目,原則上3個月內不少于一次監督檢查,如連續兩次檢查情況良好,后續檢查時間可適當延長;對賦予“黃”顏色標識的項目,原則上2個月內不少于一次監督檢查,對賦予“紅”顏色標識的項目,原則上1個月內不少于一次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實體質量及質量行為存在較多一級、二級風險源的項目及相關企業,應下達質量隱患通知書,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差異化監管,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信用考核扣分,并依法依規進行約談、行政處罰等處理。
被下達質量隱患通知書的項目,責任單位應按隱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整改并書面上報整改結果,屬地質監機構要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保證質量隱患的閉環管理。隱患通知單、記錄、行政處罰書等監管文書均應記入質量監督檔案。
四、其他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匾?,加強聯動。各責任單位要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積極運用智慧化工地監管平臺等手段,與智慧化工地、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工程、優質建設工程等工作聯動,克服形式主義,真正把工作落到實處。
?。ǘ┘皶r總結,持續推進。試點項目及相關單位應及時總結凝練優秀經驗做法, 探索研究實施路徑, 分析存在關鍵問題及原因, 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完善,為推進建筑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實施差異化監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三)加強督導,確保成效。市、縣(區)兩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督查,對工作實效突出的工程項目及企業應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弄虛作假、流于形式的工程項目及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給予市場管理信用考核扣分處理。
?。ㄋ模┍痉桨赣墒凶》亢统青l建設局負責解釋。
?。ㄎ澹┍痉桨缸杂“l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